2015-10-21 16:24:05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所辖范围内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以及在昆临时困难人员,帮助其购票返乡,同时也是反家暴妇女庇护所……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坚持加强管理执法理念,维护春城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设有专门的劝导机构,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每天上街进行劝导执法,宣传救助法规“求助资源,受助无偿,文明求助,文明执法”。救助站定期举行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即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和保护,也宣传了救助政策,让更多人受益。此外,对于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返乡给予护送,救助站在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其信息进行收集、核实,和当地救助机构进行对接,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护送,护送途中确保受助人员的路途安全,保证受助人员的正常饮食,平安抵达户籍所在地,和当地救助机构交接,完成护送任务。
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建立和完善上下衔接、内外结合、注重长效的制度体系,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促进工作规范的目的,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办理接待、查询、甄别、入站、离站等业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对于没有交通往返费用的,提供乘票凭证;根据受助人员需要和站内条件提供职业介绍、心理辅导、教育培训等服务,真正做到救急难,兜住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