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2015-10-21 15:56:16来源:昆明信息港

    未成年人的“保护伞”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履行审判职能及审判延伸职能过程中,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心理干预、刑事和解、法庭帮教及判后回访等制度的运行,对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面,出台《昆明市分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施办法》、《昆明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制度化;建立涉罪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将执法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紧密结合,开创了未检工作的新局面,并利用每年端午、中秋等时间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成立彩虹(国学)班,将帮教长期稳定贯穿在教学中。此外,在办理民事抚养纠纷案件时注重引导父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影响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至关重要。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把未成年人法制宣传贯彻到方方面面。在每年“5·4”“6·1”“12·4”等节日和国家宪法日通过案件公开宣判、走进法院参观、模拟法庭、展台、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还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教育课讲座及普法宣传。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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