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辛苦正气扬——记斗南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郭云光同志

2014-11-26 16:36:39来源:昆明信息港

    云南农信——憧憬呈贡 文说新区“美景、美人、美事”文学作品征选活动

    投稿类别:纪实文学

    作者:呈贡区人才办

    郭云光,1961年11月出生,斗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村民们常能看见他不辞辛苦的行走在斗南村的大街小巷,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为大家排忧解难,为了天地之间的正气和大道,把法律正义的光芒播撒。

    26年无愧于心的坚守

    郭云光在斗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一干就是26个春秋,接受处理近300多件民事案件,办案经验可谓非常丰富,但是他总有一个特别的习惯,每新接手一个案件,不会去凭经验办事,都要尽心尽力去了解相关细致情况,抓住每一个不同案件的特点,解决每一个案件的细微差别。他说:“这样做确实很累,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得起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在这26年间,光是10万元以上的经济赔偿就在他手中至少经手50多件。件件妥善处置。所以,他办的案子领导放心,百姓安心。

    天空没有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郭云光同志在26年的工作中没有请过一次公休假,但在郭云光看来,他只是尽到了自己本分。就以普法工作为例,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26年啊,宣讲工作做了多少次,这一点郭云光自己也说不清,反正这些年来斗南的依法治理工作在他的参与下,做得有声有色。不仅在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而且培养了一大批的普法骨干。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是郭云光一贯坚持的宗旨。群众给了自己信任,自己能有幸在群众中工作就必须把自己的力量奉献给群众。3360多次的解答和回复咨询,2800多份法律文书的撰写,郭云光没有觉得烦,为父老乡亲服务,他心甘情愿,乐在其中。因此他获得了诸多的荣誉,他所负责的司法被云南省司法厅授予“百佳司法”荣誉,昆明市授予“一流司法所”,昆明市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而他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县委政府、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五好干警、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先进个人等等

    社区矫正 “浪子回头金不换”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矫正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郭云光自2009年接手社区矫正这项工作。先后接手矫正犯罪人员36名。他认真审查每一个矫正人员的卷宗,与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普及法律知识、签订矫正协议,制定矫正方案,定期让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汇报,促使矫正人员接受改造,不再危害社会。在矫正中,郭云光充分发挥社区调解治保会的作用,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在郭云光看来,他们只是在人生的路途中错误地选择了一条岔路,“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给他们路灯,只有给他们引导,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比限制他们更有用,他们必然会回到大路上来的。经他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所解除的矫正对象没有发生再犯罪的现象。

    为民解忧 用心“调处纠纷”

    2012年的10月,斗南社区的一名保洁员在工作中一时不慎,摔伤了腰部,这名保洁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了87909.31元的补偿。社区居委会委托郭云光对这件事情进行调处。为此,他到图书馆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奔走在当事人家中和居委会,调处双方的矛盾。郭云光在保洁员家中,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他相信,只要有耐心就可以把双方的分歧减到最小;只要细心就不会让任何一方蒙受丝丝不公;只要用心就能让双方体验到自己的努力;只要真心,总能弘扬正气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所以,就算是再辛苦,郭云光也毫无怨言。后来经他的调解,双方在相互体谅氛围中达成了赔偿协议。最终村委会赔偿了当事人45000元。在纠纷调解完之后,伤者再三感谢了郭云光,他没有更多的言辞,而是把感谢当作对自己工作的激励。

    在和郭云光聊天中,你会发现他的朴实是浑然天成的,就如生养他厚重的大地,默默无言或者缄默少言但却孕育一切,包含一切。在问到自己多年来在司法所的工作时,他只说了一句:“这么多年了,自己都记不得干了多少了,为别人就是为自己吧。”一句朴实无华的话,但却是他内心的释放。郭云光为别人就是为自己,又是多么的真实和深奥呀!

编辑:邹美连责任编辑: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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