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金点子巧解民生难题

2014-07-23 16:08:56来源:昆明信息港

    

    官渡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民事执行监督机制解决执行难。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在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关键在于为群众办实事,在办实事过程中依靠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怎样才能有实效?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事情做起,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官渡区各级各部门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同时,做到了自选动作有特色。从机制创新,到解决群众多年回迁难,从领导干部带头做好事、实事,到影响居民生活的细枝末节,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中,交出了令群众满意的答卷。

    不摆“花架子”,不用“虚招子”,全区各级各部门都在“实”上巧用劲,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琢磨出“金”点子,解开了一道道民生难题。

    关上街道 为民谋利解心结

    积案积极结,心结用心解。在群众路线践行过程中,福德社区党总支边学边查边改,“陈事”优先了,这种自上而下的明朗态度,赢得了不少群众赞扬。

    今年5月28日,和杨勇一样的98户福德社区居民交清了购房款,他们即将以每平方米4100元的价格在福德回迁房辖区内拥有一套自己的家。“9年了,一直租房子,现在终于要有家了。”杨勇的租房故事,还要从2006年说起。

    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2006年,在昆明市东南二环改扩建工程中,福德社区福德大村178亩土地被征用。177幢民房,10多家企业,按当时23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给予了一次性的拆迁补偿。“当时提倡先领拆迁款,待位于官南大道和广福路交叉口的南环小区(现为华都小区)建成后,我们拆迁户可以用当时的拆迁价回购与拆迁面积相等的房子,所以当时大多数被拆迁户都选择了租房。”在等待的几年中,地产经济的繁荣使得房价节节攀升,眼看廉价购房已无望,杨勇和老邻居们才赶紧购买了高价商品房做容身之所。不少居民将不满怪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工作人员身上,老街坊见面也不打招呼了,每次来开会或领补贴也都没给过好脸色,干群关系一度紧张。

    “大家的心情我们能理解,拆迁之前靠租房为生,很多人没有一技之长,购买了房子之后拆迁款差不多用完,个别的因为家庭成员治病需要用钱,一直拖着没敢买房。”福德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华说,拆迁之后居无定所,又碰到家庭困难的居民有好几户。为了解决住房问题,部分居民多年来四处反映,街道和居委会也一直在积极斡旋。2013年5月中旬,还没有到领分红款的时间,居民老杨就到社区来问啥时候分钱。“当年他家的房子比较小,得到补偿费用也不多,租了几年房之后硬着头皮买了套新房,但妻子生病,女儿还在上学,已经50多岁的他没有一技之长,生活困难,当时找来说已经没钱交物管费了。”分红款还没下来,居委会及居民小组干部自己掏钱为老杨解了燃眉之急,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边学边查边改,解决群众所急所想所需,便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关上街道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将福德社区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了工作的一大重点。

    经过官渡区相关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协调和努力,特事特办,为东南二环拆迁改造中符合回迁条件的135户制定了回迁安置方案,为居民在辖区在建的回迁安置房项目中争取到了优惠房源。方案确定后,关上街道拆迁指挥部及时组织居民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办理福德社区第三居民小组意向购房事宜的通知》。到今年5月28日,最终确定有98户居民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一次性交清了购房款。

    5月28日,在交尾款当天,每个居民还领到了4万多元的集体分红。“之前为了买回迁房四处筹钱,现在我们家4口人共领到16万元,担子轻了不少。”居民杨琼仙说。

    这笔集体分红款的来历,也得益于关上街道的群众路线工作。2005年,昆明市所有集体土地都办理了土地证,福德社区大村居民小组共缴纳了46万元税费。为支持城市建设,不久后集体土地被征用,按当时政策,除了退居民小组土地证办理所交税费,每亩土地还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但这两件事情却由于多种原因,迟迟未落实。为此,关上街道非常重视,一方面与官渡区多部门积极协调,街道主要领导也多次参加了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和户主会,广泛地听取基层意见,最终协调相关部门,问题得到解决。选在交首期房款当天分红,大家转手就可以交上房款,大家都说是雪中送炭,之前呕着气的老街坊又开始和社区及居民小组干部打招呼了。“这几件事政府办得好,积了个大功德,我们老邻居在有生之年还能有机会住回本乡本土,一起聚聚聊聊天,还能多活上几年嘛。”居民赵奶奶说。

    金马街道 细处显出大民生

    每个月开始,金马街道的几名主要负责人想得最多的,不是如何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任务”,而是还能为辖区居民做哪几件实事。“结合群众路线开展工作,由主要领导带头,规定班子成员每月必做两件实事、好事,让大家从心理上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能够更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金马街道领导介绍,用倒逼的方法主动作为,是金马街道领导班子的工作思路。

    曙光垃圾中转站的存在,解决了小区住户的垃圾处理问题,但又给一些居民的生活造成困扰。小区住户刘女士说,一到夏天就特别臭,蝇蚊飞舞污水横流。近些年来,刘女士和邻居们都打了无数个投诉和媒体曝光电话,想要赶走臭邻居。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曙光小区,是昆明较早的居民区,建设之初配套的曙光垃圾中转站,承担着4800多住户每天15吨生活垃圾的中转任务。但垃圾车的噪音、刺鼻的臭味以及飞舞的蚊蝇,让这个“标配”一直被居民嫌弃。

    “正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街道优先将经费用在群众关心、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别看是细小的问题,但对居民生活影响特别大。”金马街道相关领导说。

    今年5月,街道办事处对垃圾中转站作了新改造,用更先进的设备替代了以前的设备。垃圾不落地,一点按钮就自动抬升,将垃圾倒进箱体里压缩进密封箱,全程无噪音、无臭味,还环保节能。一名技术员介绍,新设备的箱体容量为15吨,每天拉一趟就够了,整个垃圾压缩过程耗电不到7度,综合下来可降低50%的中转成本,如此先进的环卫设备在全市使用,金马街道尚属首家。

    困扰居民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大家都交口称赞。这一高科技环卫设备,还用到了街道今年新建的3个垃圾中转站。“辖区天文台附近,十里方凹片区,昆明市的公租房、官渡区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正在建,还有部分回迁房和商品房,将来居住人口在5-8万;太平村片区因地铁3号线建设,原来的中转站拆除,垃圾处理能力降低。”一次到位的环保设备,让片区环境有了大转变。除此之外,金马街道还从居民反映较多的环卫基础设施方面着手,规划新建了3座公厕、购买了25个移动垃圾箱,做到了便民利民,实现垃圾时清时运,使得卫生“顽疾”得到根治。

    然而,“实事、好事”不仅局限于此。由于城市改造,金马街道朱家村片区居民被异地安置,大都居住于官渡古镇宝象河附近,但户籍还在朱家村,按现行教育政策,朱家村的中小学生得回到牛街庄等地上学。“十几公里的路程,实在不方便。”在日常工作中,街道主要领导了解到了这一情况。经过街道与官渡区教育局协调,50多名孩子实现了就近、就便上学。人性化的服务让家长们十分感激。

    帮牛街庄协调部分资金,实现了村中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督促推进回迁房建设,让拖了近4年的回迁房项目,在本月内即将实现交房。金马街道所做的一件件的实事、好事,将群众路线践行到了群众关心的每一细处。

    官渡法院 监督“破冰”执行难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镇沅县林产品有限公司与云南某运输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邹序金脸上终于露出喜悦的神情。

    作为官渡区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他明白,案件的顺利执行,与官渡区法院、区检察院共同建立民事执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密不可分。“这是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而进行的一次探索,就目前情况来看,已显现出了预期的效果。”邹序金说。

    2013年,官渡区法院受理了云南某运输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判决,云南某运输公司应当支付租金、水电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并在30日内腾还租赁场所。2013年3月起,官渡法院向被执行人云南省某运输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张贴公告,被执行人拒不执行。邹序金和同事多次到租赁场地和该运输公司,其法人都避而不见。“生效判决不执行,等于法院‘打白条’。”申请执行人不经意说出口的话,让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有些尴尬。这也是官渡法院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民众反应较为强烈的一大诉求。

    “被执行人在5月到官渡法院缴纳了20万元执行款,但仍旧不愿归还租赁房屋。”作为司法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囊括了不同参与主体的各种利益。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而仅凭法院一己之力,很难平衡其中利益关系,“执行难”成为法院工作的“老大难”,一定程度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为顺利完成该案件的执行工作,官渡法院决定予以公开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对法院有抵触情绪,为确保执行权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以新《民诉法》作为支撑和依据,官渡法院主动邀请官渡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察监督是法院系统外部的监督,具有较高的透明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能更准确地发现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是一种公权力,能够克服现行体制下当事人救济渠道狭窄的问题。”官渡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邵国仲说。

    执行现场,企业法人不仅没现身,还雇人阻挠现场执法,一度上演跳楼闹剧。“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企业要付出的成本会更高。如果履行了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起民事案件就了结了。但如果继续阻挠,除了会被处以罚款外,还会以拒执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检察院工作人员对阻碍执法的人进行了中肯劝说,原本态度蛮横的阻拦者停止了闹剧,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检察院于我们,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被执行人在心理上更容易信任和接受。”一名执行法官说。

    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尝试,今年3月,官渡区法院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制度实施意见》),共同建立民事执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制度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法检两院各自的职责,强调两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检察院不越权、越位监督。还明确了检察院可依申请对法院的执行行为实施监督,也可以以检察院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纠正或提出改进意见等规定,成为全市率先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首例。

    施行一段时间以后,官渡区法院陈年积案减少,民事案件执结率呈现上升的态势。“这项工作是一项阶段性成果,随着该项制度的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将朝着更规范、有序、深入的方向发展。”邵国仲介绍。(昆明日报 记者姚丹苹 通讯员单松松)

编辑:实习记者刘佳妮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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