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刘璐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4-03-07 21:31:49
来源:掌上春城
2024年2月26日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关于陈怡春同志免职的通知》《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关于穆朝霞同志任职的通知》《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关于刘璐同志任职的通知》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刘璐同志为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穆朝霞同志为区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陈怡春同志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